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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太原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职工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2023-06-22  |  来源: 太原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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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太原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职工公告》相关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如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6月28日、6月29日

8:30-12:00、14:30-17:30)

地点:太原开放大学6层教室(万柏林区望景路6号)

备注:报考太原市卫生学校、太原市第十二中学校(国樾龙城校区)、太原市第五十三中学校、太原市第三实验中学校、太原市实验小学、太原市西华苑小学、太原国科大能源材料研究院附属学校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间为6月28日;报考其他学校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间为6月29日。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一)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二)笔试准考证。

(三)境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需提供报名所用学历对应的学位证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岗位有职称或从业(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报考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涉及研究方向的,还应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并附有关毕业论文、在校所学科目等。

(五)档案由用人单位统一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需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档案在人才市场、毕业院校等档案管理机构存放的人员,须出具档案存放证明。

(六)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需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3),由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责任部门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特岗教师”由省教育厅审核盖章;2010年及以后“三支一扶”人员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审核盖章,已取得服务证书的提供服务证书;“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2010年以前“三支一扶”人员由团省委审核盖章。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需提供户口簿、退伍证和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七)研究生按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通过所学专业(研究方向)报考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岗位的,还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及在校成绩单。

以上材料属证件类的验原件留复印件,属证明类的留原件。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须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资格复审不合格。

(三)资格复审结束后,如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不足3﹕1,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在笔试准考证上加盖审核单位公章,盖章的笔试准考证将作为考生面试和后续环节的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

附件:

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原标题:2023年太原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职工资格复审公告

原文链接:http://rsks.rsj.taiyuan.gov.cn/szsyzp/20230621/300497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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