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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阳泉市城区事业单位招聘109人

2021-11-26  |  来源: 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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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中共阳泉市委组织部、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阳人社发﹝2021﹞1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阳泉市城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9名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拥护党的领导,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本次招聘年龄要求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1月26日至2003年11月26日期间出生);

7.具有与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学历(学位)和相应专业要求,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学历、专业要求:详见《阳泉市城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岗位表》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要求,是根据教育部颁布的高校专业目录设置的,对报名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进行认定。

(二)岗位条件

1.“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对象为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2.招聘岗位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3.“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以上参加招聘人员服务(服役)期满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2号)文件精神,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62号),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岗位”。根据中共阳泉市委常委会议纪要(第(12)届113次)精神,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设置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岗位,对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定向招聘。

(三)不得报名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招录(聘)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当日。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阳泉市城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9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阳泉市城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专栏)(http://rst.shanxi.gov.cn/);

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社考试专题)(http://rsj.yq.gov.cn/);

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公示)(http://www.yqcq.gov.cn/)。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网址为: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社考试专题)(http://rsj.yq.gov.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材料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7日9:00至2021年12月11日17:00

点击进入:2021年阳泉市城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12.7-12.11)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社考试专题)(http://rsj.yq.gov.cn/),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包括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因个人原因所填专业与毕业证书不符,责任自负。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阳泉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泉市城区教育局负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考信息1至2个工作日后,登录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社考试专题)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本次考试要求报考人数达到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以上。若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的,要减少招聘计划,使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到3:1;如招聘计划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考试。

本次考试医学类按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执行。凡形不成竞争的岗位,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

因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而取消(或核减)的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岗位名额,依据岗位表备注,部分岗位可直接转入与其条件相同的一般性岗位,不再重新报名。

不达开考比例被取消(或核减)的招聘岗位,经核准后于2021年12月16日在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通知,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进行改报。在规定时间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用将通过原报名渠道退还。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2021年12月8日9:00至2021年12月13日17:00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减免考务费用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自报名审核通过后至缴费截止日期2021年12月13日17:00之前,到阳泉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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