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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晋中平遥县党群系统事业单位招聘10人

2021-12-22  |  来源: 平遥县人民政府

【导读】2021年晋中平遥县党群系统事业单位招聘10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山西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17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平遥县组织实施2021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招聘岗位要求为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指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20日至2003年12月20日期间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劳动合同期满的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以上服务(服役)期满截至时间均为2021年12月20日。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平遥县2021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平遥县2021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平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制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报晋中市委组织部备案后2021年12月20日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ingyao.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时间

2022年1月5日--2022年1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报名时间

2022年1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平遥县柳根西路行政服务中心一层会议室

3.报名办法: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无效。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其中应聘者《平遥县2021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平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相关证件和材料(除证件原件外均为A4纸格式):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提供)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一寸同版红底免冠照片4张(背面需标清姓名);

(3)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报名登记表》、《电子版报名信息》、《诚信承诺书》(公告附件下载,个人内容须打印,在现场报名时提交审核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名确认);

(5)单位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加注当地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注明是否有服务期限、是否在试用期内);

(6)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档案存放证明及组织关系证明材料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要提供《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承诺书》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山西省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需提供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考生需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下载打印两份。一份在报名时提供,在“服务地考核意见”栏中由服务单位和服务单位所在地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另一份在资格复审时提供,需在“派出单位意见”栏中由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提供。)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还需提供本人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和退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劳动合同期满的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需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4.考试费用:每人每科50元。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报名时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5.其他事项: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应届毕业生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比例被核减或取消的,其核减取消的名额将调整或转为一般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核减、取消、调整情况,将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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