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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阳泉市县(区)民兵武器装备仓库招聘10人

2021-09-08  |  来源: 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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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山西省军区《关于做好2021年度县(市、区)民兵武器装备仓库职工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政〔2021〕136号),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武部职工队伍建设管理,做好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依据《山西省县(市、区)人武部职工管理暂行规定》(晋政发〔1998〕35号)、《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晋人字〔2008〕118号)和省军区《关于印发山西省军区职工工作“一个意见、三个办法”的通知》(政〔2019〕2号),以及国家和军队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阳泉市县(区)民兵武器装备仓库工作实际需要,经军分区研究、省军区批复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县(区)民兵武器装备仓库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本市年满18周岁至28周岁的男性公民(即1992年10月1日至2003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2、在国防动员系统工作满3年以上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男性聘用社会人员(即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国防事业和人武部工作;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队各项管理规定;

5、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

6、户籍为阳泉市常住户口;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现役军人、以及已由政府安置的退役士兵、与其它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未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刑事拘役、有吸毒戒毒史、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4、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已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

全市共招聘10名。具体为:

城区民兵武器装备仓库3名;

平定县民兵武器装备仓库4名;

盂县民兵武器装备仓库3名。

本次考试要求报考人数达到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以上。若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社考试专题(网址:http://rsj.yq.gov.cn),于2021年9月8日向社会公开发布2021年度阳泉市县(区)民兵武器装备仓库职工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初检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9日至9月17日(9:00-17: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城区人民武装部:0353-2953145;

平定县人民武装部:0353-2953175;

盂县人民武装部:0353-2953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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