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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太原市司法局选任太原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招聘条件?

2021-11-10  |  来源: 太原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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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太原市司法局选任太原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公告已发布,本次太原市人民监督员招聘159人,此次人民监督员报名时间到11月28日开始截止,请各位准备报名的小伙伴们注意报名时间,不要错过了哟!那么此次人民监督员招聘需要哪些条件呢?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选任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3.身体健康;

4.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应在太原市行政区域内、年满23周岁的中国公民;

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选任限制条件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人民陪审员;其他因工作原因不适宜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因在选任、履职过程中违法违规以及年度考核不合格等被免除人民监督员资格的。

3.人民监督员连续任职已满两届的,不得再担任人民监督员。人民监督员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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